各系部、处室: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高〔2017〕188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学质量,推进教学改革,确保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范围
省级质量工程立项范围主要包括专业建设类、课程建设类、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、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、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。具体包括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,精品开放课程,教学团队,教学研究项目,教学成果奖(转评类教学成果奖不占申报限额),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(MOOC)示范项目,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。
二、申报材料及时间
本次申报采用无纸化申报形式,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申报要求填写申报书,于12月29日12:00之前将电子版申请书上传至教务处质量工程管理平台,并发教务处邮箱904874815@qq.com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三、其他说明
2017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的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将从2017年院级相应项目中推荐;精品课程类项目将从2016年和2017年院级相应项目中推荐;其他项目经学院组织初审后择优申报。所有申请项目(包括已立项院级项目)均需提交材料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2.2017质量工程申报材料(包括申报指南、申请书及项目限额)
2017年12月13日